光线抢注哪吒商标,动画电影《哪吒之魔童降世》出品方光线传媒从8月9日起,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申请近2000个商标注册,商标内容基本与《哪吒》相关。光线抢注哪吒商标是否意味能将传统神话人物名字是否能注册商标?是否违反《商标法》,涉嫌大量囤积商标?
光线抢注哪吒商标 一口气申请1818个商标涉嫌恶意抢注
光线抢注上千哪吒商标 据第一财经报道,动画电影《哪吒之魔童降世》出品方光线传媒从8月9日起,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申请近2000个商标注册,商标内容基本与《哪吒》相关。业内有担忧此举是否合规:传统神话人物名字是否能注册商标?是否违反《商标法》,涉嫌大量囤积商标?光线传媒暂未就注册原因作出解释,但有专业律师分析称,作为《哪吒》的出品方,光线大量注册“哪吒”商标行为很有可能是“保护性注册”,也就是防止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。
光线传媒提交的1818个商标内容基本与电影《哪吒》相关,诸如魔童哪吒、哪吒之魔童降世、殷夫人、熬丙、MOTONEZHA。
这样搞,以后哪吒就只属于你光线一家的了,和我们李家没关系了是吗?一下子注册上千个商标,涉嫌违反《商标法》大量囤积商标。
另外,《哪吒》作为家喻户晓传统神话,故事中人物注册商标真的合理吗?一个是一下子注册上千商标是否涉嫌违反《商标法》大量囤积商标?
首先由律师表示:只要不违反《商标法》的注册规定,注册神话人物是没有问题的,但是一口气注册1818个商标,这有恶意囤积商标的嫌疑;1818个商标中能过得不知有多少,但这个做法有嫌疑。
其次是网友们的看法:
光线这是打算一本万利,哪吒吃到老
民俗中的神话人物,能一家独享吗?
哪吒并不是你光线创造的,凭什么能够注册?
各方有各方的看法,这里只想说:
有些人就是故意见不得哪吒的好,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出来带节奏,就像那个什么第五一样(记不清名字了),直接跳出来说抄袭,还整个发布会,结果是啥,惨遭打脸。
现在光线要注册商标,有跳出来开始酸,估计是柠檬精转世。
其实怎么说,感觉这个东西很简单,人家光线把这个东西做起来了,人家去注册没什么毛病,只要是符合《商标法》的,你也可以注册啊!没人拦着。其次关于神话人物能不能被一家注册,相信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,都有一定的衡量标准在里面,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通过。
除了光线抢注哪吒商标 也有其他公司在干这种事
自2019年8月14日起,《哪吒》出品方光线传媒就陆续开始提交对“哪吒”、“哪吒魔童”、“哪吒之魔童降世”等相关文字及图片组合商标的注册申请,同期还有深圳灵思传媒有限公司、云南金鸿贸易有限公司等主体也做了相同动作。
这意味着,除了《哪吒》出品光线传媒外,“哪吒魔童”的相关商标有可能落入他人之后,因为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则,商标注册是依据商标在先注册原则,即谁先注册、且合法,这个商标就是谁的。但光线传媒在商标注册时间上并不具备优势,除了同期(8月12日)提交申请外,还有晚于8月12日的。
另,排除其他抢注行为外,光线传媒申请注册“哪吒”相关商标也是有相当风险的。
其一,涉嫌恶意囤积注册商标。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:“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向商标局深商标注册”。可见,光线传媒一次性提交上千个注册商标,已超过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。
另,今年我国知识产权局正在打击非正常申请商标、专利行为,预估光线传媒的这波操作会比较难实现。
其二,“哪吒”商标是否不存在相同、近似情况。从商标局官网查询得知,相关“哪吒”商标被申请注册成功的不在少数,其中就包括央视动漫有限公司。那么,光线传媒提交的相关商标注册申请,是否侵犯了商标在先权,还仍有待进一步考察。
但是,认为光线传媒注册“哪吒之魔童降世”商标的成功率会比较高,以为该申请商标与电影《哪吒之魔童降世》形成了以一一对应原则。所以,我们还是衷心希望光线传媒能够拿下这一系列商标,毕竟这是官方象征。
那么问题来了,等到光线传媒“哪吒”商标成功注册下来后,哪吒正版周边就可以顺利上市了,那你们会买高价的正版周边,还是低价的高仿周边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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